襄阳五中关于开展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突出问题,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0日开展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统一教师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有偿补课现象,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一)严禁在职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举办有偿补课辅导;

(二)严禁在职教师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辅导;

(三)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四)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六)严禁在职教师故意不完成课堂教学内容,放在课外进行有偿家教。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巩固提高”四个阶段,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将严禁有偿补课的规定贯彻到位。

(一)学习教育阶段(2019年9月20日—9月30日),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排查重点对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襄阳市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办法(试行)》和有关有偿补课典型事例查处的通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要切实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以争做“四有”好老师为主题的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坚持立德树人,争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的典范。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0月8日—10月17日)。每名教师要认真查摆在有偿补课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有错必纠,并向学校提交自查自纠书面报告,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情节轻微或虽有问题但能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并及时纠正、退还费用的,不予追究或给予从轻处理;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然隐瞒问题、我行我素的,一经调查核实,要依法依规给予严肃查处。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集中梳理,列出整改时间表,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0月18日—10月24日)。学校将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及周边进行明察暗访、检查,重点检查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及效果、举报事项查处等情况。对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实行“严查处、零容忍”。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0月25日—10月30日)。学校纪委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取得实效,严防问题反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汪文超 、徐晓旭;副组长:王静、王军、贺欣荣、陶坤元;组员:纪宏涛、张琼、刘梅英、丁治东、万蓓、熊小明、王云龙、张海涛、王毅、席顺斌、柏静。

(二)明确工作责任及任务。校长是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第一责任人。专项治理活动需与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深入持久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全员拒绝有偿补课的教育机制和承诺机制,明确教师承诺事项;建立明察暗访机制,开展日常抽查,在双休日、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不定期暗访;建立严肃的有偿补课问责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形成惩治违规补课的高压态势;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管理投诉平台,设立专项治理举报箱(校长信箱,行政楼一楼大厅),公布举报电话(0710-3347088;0710-3347073),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有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及时检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襄阳五中纪委

2019年9月24日

 

附:襄阳五中关于开展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列表

1.2019年9月20日—9月30日

(1)排查重点对象;

(2)教师签署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8月底已做);

(3)教师学习贯彻《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襄阳市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办法(试行)》和有关有偿补课典型事例查处的通报;学习 “四有”好老师典范事迹。

    工作措施:1.由年级发布《通知》,教师初步明晓活动内容;2.学校发布《工作方案》于校园网、公示栏;3.经由年级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自学;4.分年级组织考试。

2.2019年10月8日—10月17日

(1)教师提交自查自纠书面报告;

(2)集中梳理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列出整改时间表,指定整改责任人。

    工作措施:1.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教师书面自查自纠;2.工作组对问题进行梳理,列出整改时间以及责任人。

3.2019年10月18日—10月24日

学校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工作措施:工作组组长陪同检查。

4. 2019年10月25日—10月30日

学校纪委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剖析典型案例;构建长效监督体系,加大监管力度。

工作措施:1.工作组总结反馈给年级;2.经由年级告知教师监督电话和信箱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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